165項目簡介
165項目簡介
澳大利亞投資移民自2003年3月1日起實行新規定﹐符合條件的申請者首先取得為期4年的臨時商業簽證﹐只要投資資金在澳保持4年,主申請人4年中在擔保的州住滿2年,即可以正式提出永久居留申請。165投資者如在澳建立生意,也可按照892企業主類別的要求提前2年申請綠卡。
165投資者類別是專為投資者設立的一種4年臨居簽證。申請人可以沒有自己的公司,也不在公司任職,但從事股票買賣,期貨買賣,外匯投資等。申請人必須證明投資到澳洲的75萬澳幣是通過自己的經商或投資賺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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