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國EB-5投資移民——申請條件
項目要求:
● 無經商背景、年齡、學歷、英語要求;
● 投資:申請人應投資50萬美元 (380萬人民幣)于美國政府核準之地區中心,該投資應直接或間接創造10個就業機會。
● 申請人應能證明上述投資的合法來源(包括個人累積所得、贈與、繼承等多種途徑)。
項目優勢:
● 無經商背景要求,資產來源要求不嚴格,資產來源途徑包括多種形式;
● 無定居地點要求,申請成功后可自由選擇美國任何一個城市居住;
● 對申請人及家屬均無嚴格居住要求,申請人可選擇繼續留在中國工作和生活;
● 無須自己經營企業,并可同時分享企業收益;
● 一人申請,全家(配偶及21歲以下未婚子女)均可同時獲得綠卡,享受美國優厚的福利待遇;
● 子女可以享受美國免費基礎教育,并有更多機會就讀哈佛、耶魯、普林斯頓等世界一流高等學府。
項目缺點:
● 與加拿大投資移民不同,美國EB-5投資無政府擔保,投資者需自行承擔商業風險。因此,選擇合適的投資項目至關重要。
下一篇:美國EB-5投資移民——申請程序 上一篇:美國EB-5投資移民——簡介
- · 注冊香港公司加急注冊計劃,24小
- · 注冊離岸公司
- · 注冊香港公司條件
- · 注冊香港公司流程
- ·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
- · 注冊香港公司流程及費用